04:592026年10月20日 星期二3 阅读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两用物项出口质疑与鉴别程序公告,10月19日起施行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52号公告,明确两用物项出口质疑与鉴别程序,自2026年10月19日发布并施行。

根据公告,海关收到发货人全部材料起,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质疑判别或提请商务部组织鉴别;商务部收到完整材料后,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别结论。补充材料、检测及重大疑难情形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

公告第九条明确,跨境电商、旅客携带、邮件、快件渠道出口涉及两用物项的,参照执行。被质疑期间,相关货物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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