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增40项技术出口管制并收紧无人机出口,部分要求已生效、11月起进一步适用
据悉,中国宣布新的出口管制措施,涵盖部分先进技术和无人机,对出口商和国际物流服务商提出额外合规要求。相关措施由中国商务部在2026年10月分别发布公告,涉及技术转让、出口授权和海关文件。部分要求已生效,进一步管制定于11月适用,企业须按不同截止期限评估出口合规义务。
根据2026年第48号公告,商务部和科技部拟将40项技术增列至《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拟增列项目包括23项人工智能相关技术、5项生物医药技术和12项光伏技术,范围还涵盖包含或使用相关技术的部分核心设备。拟议修改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11月15日,但一项临时出口预登记要求已在公告发布时生效。物流服务商Expeditors称,该要求同样适用于已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受涵盖交易,包括部分在途货物。对出口商而言,区别在于目录修订尚未最终确定,而临时登记义务已经适用。

另一项措施中,商务部、海关总署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宣布更新特定无人机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管制,范围延伸至部分发动机、自动驾驶仪、通信设备、电机、螺旋桨叶片、飞行控制系统和自主导航技术。自2026年11月18日起,受涵盖物项出口须根据中国适用的出口管制框架获得授权。出口商还须在报关时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包括规格接近受管制物项的某些产品。中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将随新措施实施同步更新。
上述公告为从事中国技术相关出口的企业带来额外合规考量。货运代理、报关代理和出口商须区分适用临时登记要求的技术转让与自11月18日起须取得出口授权的无人机相关产品。措施还凸显准确产品分类和技术文件的重要性,尤其是设备规格决定出口管制是否适用的情形。对于已在途货物,临时登记规定可能要求额外核查,以确定交易是否属于新要求范围。公告并未对所有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或无人机相关产品设定普遍出口禁令,其适用取决于各自措施涵盖的技术、物项和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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