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式和便携式空气压缩机:初步肯定性反补贴税裁定及最终裁定与最终反倾销税裁定协调一致
据悉,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于2026年10月1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空气压缩机作出反补贴初裁肯定性裁定,并将最终裁定与反倾销最终裁定保持一致。该公告文件编号为2026-20165,引文为91 FR 62474,页数62474-62477,共4页,机构案号为C-570-233,适用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美国商务部初步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空气压缩机(简称空压机)的生产商和出口商正在获得可抵消补贴。本次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利益相关方被邀请就该初裁发表评论。
该初裁依据经修订的1930年关税法第703(b)条作出。商务部此前已发布本次调查的立案通知。公告目录涵盖背景、调查范围、范围评论、方法、一致性、其他所有企业税率、初裁、暂停清算、披露、核查、公众评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知以及通知利益相关方等事项,附录包括调查范围及初裁决定备忘录中讨论的主题清单。
公告显示,该文件于2026年9月30日上午8:45在公众查阅系统中出现,公众查阅期间被查看17次。文件提供PDF官方版本、JSON、XML、MODS及政府出版局元数据等多种格式。公告同时说明,该网站展示的是《联邦公报》每日版的“Web 2.0”原型版本,并非官方法律版本,不能替代官方印刷版或政府出版局govinfo.gov上的官方电子版。
网站所发布文件为已出版《联邦公报》文件的XML呈现版本,每份文件均包含指向govinfo.gov上相应官方PDF文件的链接。在行政联邦公报委员会(ACFR)颁布法规授予其官方法律地位之前,FederalRegister.gov上的每日版原型仍属非官方信息性资源。OFR/GPO合作方致力于在FederalRegister.gov上提供准确可靠的监管信息,目标是在未来将基于XML的《联邦公报》确立为ACFR认可的出版物。尽管已尽一切努力确保FederalRegister.gov上的材料与govinfo.gov上基于SGML的官方PDF版本准确一致地展示,依赖该网站进行法律研究的人士仍应将其结果与官方版《联邦公报》进行核对。在ACFR授予其官方地位之前,FederalRegister.gov上的每日版《联邦公报》XML呈现版本不向公众提供法律通知,也不向法院提供司法认知。
公告还提供了查询联系方式:Jonathan Hall-Eastman或Maria Teresa Aymerich,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执法与合规办公室AD/CVD运营第四办公室,地址为华盛顿特区西北宪法大道1401号,邮编20230;电话分别为(202) 482-6467和(202) 482-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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